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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閱規則
借閱規則
1、讀者憑借閱卡借閱圖書。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和代借。借閱圖書資料時讀者應主動出示借閱卡。
2、借閱卡應妥善保存,如本人證件被冒名借出或發生其它違章情況,由遺失者本人負責。學生畢業或休、退、轉學,教職工調離等,應將所借圖書清還。
3、借書時應當面檢查,發現有寫劃、污損、殘缺等情況,及時向管理人員申明。否則,在還書時發現以上情況,由借書人負責。
4、讀者要愛護書刊,不得撕頁、圈點、批注和遺失。如發生上述情節,按本館相關規定處理。
5、讀者到館內各庫借閱圖書,應遵守各庫的具體規定。